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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 发〔2008〕2号 中共仙桃市委 关于批转《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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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市属街道办事处(场、园、区)党委,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委(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市委原则同意《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


        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建设实力、诚信、生态、和谐新仙桃作出新的贡献。

         一、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督促“一府两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监督。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支持和督促市政府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重点对惠农政策落实和农民负担控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农业科技与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对工业经济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督促市政府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加快工业发展步伐,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路子。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招商引资由规模型向效益型、传统产业向新型产业、一般项目向优质项目转变。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硬环境,保障仙桃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招商引资新建项目、《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对财政预算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切实提高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实效。加强对实行部门预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监督,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依法纳税工作的监督,着力提高征管实效。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土地招拍挂和盘活企业存量土地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城区部分土地实行储备控制用于偿还贷款的决定执行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督促市政府抢抓武汉“1+8”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强生态城市建设。严格实行节能减排目标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整治重大污染源,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态质量和文明水平。重点对洛江河、柴河以及重点企业水污染整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城市管理、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南城新区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监督。支持和督促市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要求,切实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重点对城乡低保、网吧整治、农村合作医疗、科技推广工作情况和《义务教育法》、《劳动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司法监督。支持和督促市政府开展“五五”普法活动,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督促公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加强对民事审判、打击职务犯罪和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贯彻市委关于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适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和决定,使党委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深入学习贯彻《代表法》及其实施办法,努力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加强对市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闭会期间,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有关专题报告,通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重要工作安排及重要活动情况,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范围和渠道。充分利用人大信息网络平台,为代表提供更多的信息和资料。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有关调研活动,扩大市人大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度。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落实《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责任制,努力提高落实率和满意率。
增强人大代表活动实效。建立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完善人大代表活动网络。加强对人大代表活动的指导,不断规范和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与驻仙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大力宣传优秀人大代表的典型事迹,激发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进一步行使好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等制度,加强任职资格审查,切实把好综合素质关。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水平
        加强思想建设,努力提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及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干部的参谋水平。坚持议大事、谋全局、促发展,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市人大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
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重点做好常委会会议议题调查、执法检查等工作,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修订和完善人大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各镇(办、园)人大工作的指导。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步伐。增强人大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监督。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中共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200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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